- 一、补办条件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当原办理的该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二、补办材料丢失补办材料:1、提交当事人的户口薄原件;2、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3、提供原结婚纸质档案。4、当事人双方两寸免冠红底合影照三张(规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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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居民补领离婚证条件:1、当事人遗失、损毁离婚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3、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重庆受理补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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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地区可以,2021年11月1日起,四川、贵州、重庆三地居民在3个行政区域内异地居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用再回户籍地,直接在居住地就可申办。办理材料:1、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时需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2、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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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区县户口能在主城领结婚证。试点期间,重庆市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在重庆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领证需要准备的材料:1、双方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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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1、本区户口居民出国定居的,应该由本人(或监护人)、户主、亲属等关系人及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2、对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经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出入境管理部门等调查核实并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后,公安派出所直接注销。二、所需材料:1、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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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对象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向重庆市居住地区县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二、办理材料港澳台居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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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进行申报:重庆市渝北区户籍居民,丢失补领两年内在重庆市辖区公安机关窗口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重庆市渝北区年满七十周岁的公民,丢失补领在重庆市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步骤:可先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重庆”“重庆公安治安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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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办条件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当原办理的该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办材料丢失补办材料:(1)提交当事人的户口薄原件;(2)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3)提供原结婚纸质档案。(4)当事人双方两寸免冠红底合影照三张(规格为:6cm×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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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试点期间,重庆市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在重庆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领证需要准备的材料:1、双方户口簿;2、双方身份证;3、本人无配...
- 24030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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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和万盛经开区均实施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两江新区辖区内的婚姻登记由渝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试点期间,重庆市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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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渝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不能受理的情况: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川渝黔首次申领身份证可以跨省通办);2、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不一致、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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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1、重庆市户籍居民可向全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窗口提出申请。2、现役的人民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所属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或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重庆市后申请往来港澳的,向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或重庆市公...
- 16720
- 可以。若是男方和女方不在同一户籍,可选择男方或女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举例说明:男方是重庆永川,女方是重庆荣昌,可以直接选择去永川或荣昌领取结婚证,只需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证件照,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
- 27110
- 一、办理条件只要是重庆户籍居民,就可到市内任一居民身份证办证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解除了以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回户籍地申办的限制。二、办理材料1、年满16周岁的重庆户籍居民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证明材料(三选一),前往任一居民身份证办证...
- 28908
-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重庆市内任一居民身份证办证窗口申请;2、提交的申请材料核验通过后,公安机关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和指纹信息;3、受理点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核对申请信息并签字确认,现场签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通办承诺书》,领取《居...
- 21410
- 海口集体户结婚登记就近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集体户口(分几种类型):如果是海南的集体户口为“常住人口登记表”,则就是完整的户口信息,如果是内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还需要携带户口首页。人才引进落户集体户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集体户口簿原件就可办理,如不能提供集体户口...
- 23006
- 全国各省市户籍均可异地办理身份证,但是首次申领需回户籍地。注意:2021年11月1日起,四川、贵州、重庆三地居民在3个行政区域内异地居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用再回户籍地,直接在居住地就可申办了。所需材料:在渝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提供经教育...
- 21390
-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逾期未申报的,派出所可调查核实并履行告知后直接注销。申请所需材料如下:1、书面申请(承诺)书;2、申请(承诺)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3、死亡证明材料:指《死亡医...
- 10725
- 不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批复》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重庆已纳入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已经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点期间,重庆市将内地居民结...
- 17816
- 一、办理条件重庆户籍首次办理条件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向任一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外地户口办理条件外地户口不能在重庆首次办理身份证,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温馨提示:2021年11月...
- 31380
- 一、办理条件只要是重庆户籍居民,就可到市内任一居民身份证办证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解除了以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回户籍地申办的限制。二、办理材料1、年满16周岁的重庆户籍居民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证明材料(三选一),前往任一居民身份证办证窗...
- 31320
-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逾期未申报的,派出所可调查核实并履行告知后直接注销。申请所需材料如下:1、书面申请(承诺)书;2、申请(承诺)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3、死亡证明材料:指《死亡医...
- 17005
- 一、受理范围:凡有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变更更正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居民身份证编号等户口登记项目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二、办理程序、时限及具体手续:(一)、更改婚姻状况、学历、兵役情况、职业的由本人或户主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
- 25468
-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2、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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